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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新生儿拆迁安置过渡费问题
2024-04-02 14:29:11
已回复
领导你好,我家房屋于2015年被征用拆迁,在2023年11月,我家已分到安置房屋。但是在2022年8月2日,我家有小孩出生,小孩的第一笔安置过渡费是从2023年2月1日开始发放的,在2022年8月2日至2023年1月31日期间的过渡费未发放。在社区了解后得知,拆迁安置过渡费是需要个人申报之后才开始计算时间,但我们之前并不知道需要申报,也无人告知,知晓过后就立即申报了,因此过渡费才从2023年2月1日开始发放,我想请问我家小孩在2022年8月2日至2023年1月31日期间的过渡费可以申请补发吗?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永宁街道办事处
回复时间:2024-04-08 14: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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