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是坐地铁,我在南京开的是*运输服务*乘车服务费,但是我在成都开的就是*预付卡销售*预付卡充值,首先这个严重影响来四川出差人员的差旅报销(预付卡销售不能证明实际使用,所以不能正常报销),另外在南京开的发票涉及到了税率,但是成都开的不涉及税率,该企业是否涉及到偷税漏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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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司高度重视,已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核实,根据国家税务局对多用途预付卡发票管理的规定,支付机构多用途预付卡(天府通卡属于多用途预付卡)由支付机构在充值环节提供充值发票,消费端不能提供消费发票,故地铁窗口不能提供行程发票,由此不便,敬请理解。关于预付卡发票报销事宜,请参照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具体细节可咨询当地主管税务机关。
以上情况我司于2024年4月2日16时39分与您电话联系,并将具体情况认真向您解释清楚,希望您理解。
成都天府通金融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