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属于龙泉街道拆迁安置人员未安置,户籍未迁移,有两个小孩,今年较大的小孩小学准备入学。
问题一:何时开始去办理手续
拟选择在临时居住地入学,按今年的《成都经开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其监护人须于5月17日前到原户籍地街镇办理相关手续”。文件仅明确截至日期,请问何时开始办理?
问题二:统筹安排方式
按2024年龙泉驿区小学入学工作日程,本人小孩情况,学籍确定时间是在6.17日还是7.5日,统筹方式是同随迁子女一起统筹还是和6.17日前同本地户籍子女一起;
问题三:拆迁安置子女入学是否满足多子女入学条件
根据《龙泉驿区2024 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十问十答》:
因电脑随机录取、划片范围调整导致多子女不能同时就读同一学校(校区)的,家长可申请其他子女与在读子女就读同一学校(校区),区教育局参照家长意愿统筹安排,但需同时满足以下要求方可申请。
1.申请子女需符合2024年义务教育入学条件;
2.在读子女应按当年招生入学政策入学且在校就读;
3.申请子女与在读子女需满足同时在校,如小升初子女与在读子女就读同一初中学校的,应间隔在两个年级以内;
4.申请通过后该子女不再参加其他公办或民办学校招生入学。
本人较小孩满足以上四点,但较大小孩是拆迁安置子女政策通过统筹安排入学,较小小孩是否满足“电脑随机录取、划片范围调整导致多子女不能同时就读同一学校(校区)的”的这一前置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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