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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求助】关于贤悦府人才公寓退房的再次申请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4-01 22:58 已回复

尊敬的成都市各级领导:

您们好,我是成都市高新区高投贤悦府的业主,在此对于退房问题再次求助各位领导。

首先感谢各级领导对我们的关心以及答复我们的求助!关于退房问题,高投拒不承认他们虚假宣传、擅自修改规划、小区品质粗制滥造、户型图与实物不符等问题。在交房之际,高投贤悦府提供的面积测绘数据,各个户型几乎完全一样,这个结果先保持存疑,我们希望政府有关认证测绘机构重新测绘,提供真实数据。

另一方面,贤悦府和天恒瑞云府作为高新区同一批次的人才公寓,天恒瑞云府已经向业主提供退房通道,请各级领导不要厚此薄彼,我们要求得到一样的退房权益。我相信人才安居政策的初衷是好的,但不应该是类似高投这种无良开发商敛财的工具。我们也相信政府出台的人才政策是真正为了不远万里来到成都工作人才们的真实福利,为促进成都乃至我们国家的经济科技发展,而高投贤悦府低价买地、高价卖房、劣质交付损害的不仅仅是我们底层人民的利益,更损害高新区乃至成都市的脸面和声誉,这不经为以后成都的人才市场发展打上一个巨大的问号。

鉴于以上,强烈要求高投贤悦府退房。恳请成都市高新区管委会领导、公园城市管理局领导、高新区规划修建部领导、人才小组领导等各级领导协助高投与我完成退房。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高新区管委会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4-02 15:14

您的留言已转交给相关机构进行处理,请您耐心等待回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高投集团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4-10 11:57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由高投集团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您反映的“咨询退房”事宜属高投集团下属公司成都高投置业有限公司组织建设的贤悦府项目。
经核实,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后依法对买卖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且该合同双方目前正处于正常履行过程中,买卖合同的解除将直接导致双方权利义务终止并须办理费用清算,因此,非因法定事由不能任意解除。
工作人员已于工作人员已于2024年4月8日16时10分、16时19分与您取得联系,并将以上情况告知您。联系人:刘涛;联系电话:028-85332631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4-22 16:28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由成都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之规定,开发商制作的沙盘、宣传资料等属于法律性质的要约邀请。有鉴于此,业主反映的小区建设与宣传效果图不一致涉嫌虚假宣传的问题,属于开发商未兑现《购房买卖合同》的问题,建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无果,请通过诉讼解决。执法人员现场检查中未提取到当事人涉嫌虚假宣传、消费欺诈的相关证据材料,我局决定暂不予立案调查。我局将持续关注上述事宜,如业主有新的证据可以及时向我局提供,我局将依法依规展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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