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成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约束下成都勃朗教育有限公司,纵容这种商家污染成都教育市场。
投诉很多次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有再中间协调就是i商家的意见传达一下,恶意欺诈消费者的协议也默认有效。
有没有一种错像成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是为商家站台,背书的对商家没有任何约束作用。
如果消费者认为上诉很简单,动不动就起诉的话那么要市场监督管理局干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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