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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求助】四川绵阳跃进路灵通社区新增电梯违规改造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4-01 13:11 待解释

四川省政府相关领导您好:

       我是家住四川绵阳市涪城区跃进路灵通社区19#-8单元业主,我于2024年1月29日和2024年2月6日分别在绵阳市长信箱和问政四川绵阳书记信箱投诉信访(详照片附件),至今反馈问题未妥善处理,具体情况如下:

       因我所住单元新增电梯施工事宜并未得到告知,后回家发现单元入口已进行新装电梯施工,经查看并询问邻居得知电梯施工单位施工中存在野蛮暴力施工,安全措施不到位的情况,直接导致新增电梯基坑开挖破坏原有污水化粪池,引起渗漏积水浸泡原房屋建筑基础长达50多天(包括2024年过年期间散发恶臭异味),基础周边大量淤泥;同时施工场地周边防护缺失,施工告示牌无项目、人员、企业及配套信息。

      整个事件过程中,社区(叶书记)、街道办(向主任)工作人员现场到访两次,均未明确表态只是见证和拍照,明显存在走形式的处理方式(主要为电梯周姓负责人单线与我联系),涪城区质监站工作人员2次到场只表态要求电梯单位进行整改,但电梯单位均未按要求执行行。

      在3月13日第二次现场沟通中,本人提出因新修电梯基坑长期浸泡原基础,需责任单位邀请第三方有资质单位检测鉴定本单元主体基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待确认无安全隐患后再进行下步施工,各方均明确表态答应!过程中3月20日我主动去电电梯单位,电梯单位回复已做鉴定但并未通知我和相关主管部门,同时我电话联系涪城区质监站郑姓工作人员,他回复并不知情,3月24日周末回家发现原泡水基坑,电梯施工单位已私自进行混凝土浇筑隐蔽,3月30日周六电梯单位未通知任何人情况下对我所在单元电梯进行了安装。

      电梯施工单位在有解决方案的情况下野蛮施工,相关职能部门未进行监督管理(第一次浇筑基础混凝土隐蔽、第二次安装电梯我均去电告知涪城质监站郑姓工作人员,其本人明确告知他所在部门无权利要求电梯单位停工,过程也无监管施工安全义务,因新建电梯对原建筑有无影响他们职能部门只需看第三方报告即可,过程不参与),同时社区、街道办前期电话寻访语气均偏向电梯单位,结合前期两次投诉均以走过程、走形式的方式处理并回访,让人不得不怀疑整个过程相关主管部门是否存在廉政廉洁问题。

      另电梯施工单位存在大量不合规行为:1、质监监督记录本只有质监站意见签字,封面空白项目名称及部位空白;2、施工告示牌内容空白;3、现场无监理人员监督旁站;4、施工围挡缺失无警示标志;5、本工程施工未通知所有业主,过程中多次强行暴力施工,态度蛮横。

6、未查看原建筑设计图纸就进行施工,新增电梯荷载及原房屋结构安全无法保障;7、是否经过正常招投标手续;8、是否是挂靠单位。

      因国家扶持老旧小区新增电梯为民生工程,但若某些人因部分管控漏洞借此进行牟利,后期受伤的则会是老百姓,请省政府领导关注予以核实查证并解决!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绵阳市网络发言人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4-01 14:20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已转涪城区核实处置。
绵阳市网络发言人
2024年4月1日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4-07 15:25

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关于“反映灵通社区加装电梯问题”的诉求已收悉,经检查核实回复如下: 一、针对“污水管与化粪池渗漏问题” 施工单位已清除电梯基础周围污水及受污水浸泡的回填土,并对污水管与化粪池接头处进行堵漏处理,经检查无渗漏后,为消除基坑安全隐患,施工单位按业主要求进行了基础回填。 二、针对“质量监督记录本只有质监站意见签字,封面空白项目名称及部位空白” 已督促施工、监理单位整改完成。 三、针对“2024 年 3 月 30 日电梯已安装完毕,职能部门未对电梯施工方进行监管,极不合理” 1、电梯基础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要求后就可以安装电梯钢结构主体;2、根据质量监督计划:电梯钢结构主体施工完成后,涪城区质监站参与五方责任主体组织的钢结构主体验收,电梯钢结构主体施工过程中由监理对施工质量进行把关。
绵阳市涪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7日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绵阳市涪城区网络发言人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4-07 15:25

网友:
您好!您关于“反映灵通社区加装电梯问题”的诉求已收悉。
针对“污水管与化粪池渗漏问题”,施工单位已清除电梯基础周围污水及受污水浸泡的回填土,并对污水管与化粪池接头处进行堵漏处理,经检查无渗漏后,为消除基坑安全隐患,施工单位按业主要求进行了基础回填。
针对“质量监督记录本只有质监站意见签字,封面空白项目名称及部位空白”,已督促施工、监理单位整改完成。
针对“2024 年 3 月 30 日电梯已安装完毕,职能部门未对电梯施工方进行监管,极不合理”问题,一是根据质量监督计划:区质监站对加装电梯工作的质量抽查节点是:基础验槽、基础钢筋、主体验收、竣工验收。目前区质监站参与加装电梯工程基础验槽、基础钢筋的质量抽查。该工程还未到主体验收、竣工验收节点。二是电梯基础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要求后就可以安装电梯钢结构主体。

 

作者评价:不满意评价时间:2024-04-08 09:36

本人反馈的电梯新装问题,质监站相关部门虽只对基础验槽、基础钢筋、主体验收、竣工验收进场抽查,但因新增设电梯施工单位野蛮施工已对原有建筑造成一定影响,产生安全隐患,该安全隐患处理行政主管部门是否应该进行监管,若为了新建电梯导致原有建筑损坏,是不是监管责任,另此事件过程中,监理从未露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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