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成都 » 龙泉驿区 » 城市生活垃圾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网友留言

环保 求助】城市生活垃圾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4-01 12:39 已回复

尊敬的领导:
我是龙泉雄飞生活广场小区业主,在2022年装修后,未入住该房,期间有个别月份到此房查看过,使用过水电气,其余月份均未入住过,既然没有入住,也没有到访过成都,为何这些月份也要打包收取我们的城市垃圾处理费,请问这合理吗?我们连成都的空气都没有闻过,何来产生城镇垃圾一说,那么这期间给我们打包
算的处理费,我们该缴还是不该缴。
入住的月份使用过一两天,就算一两天我们也认,至少我们来过,确实带来过垃圾。
但是没有产生任何水电气,也没有到访过成都的月份是否该自动取消这强加的费用。钱不多,但性质是否不妥。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龙泉驿区城运中心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4-03 16:16

网友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收悉,正在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后会将结果进行公布,请耐心等待!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龙泉驿区城运中心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4-07 13:52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成都成天天然气有限公司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您是雄飞生活广场的用户,您反映的地方属于我公司的管辖范围,每月8元的垃圾清这是是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龙泉驿区税务局委托我公司进行垃圾清理费代收,如您需要发票可以提供电子发票,如您房屋未居住需开具证明,届时我公司将给您免征。如果您后续有需要咨询垃圾清运费用事宜可以拨打税务局电话962600。如遇天然气相关的紧急情况请拨打天然气公司24小时热线电话028-84892382,工作人员将为您排忧解难,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以上情况已于2024年4月2日12时,与您联系,您表示知晓。

请留言作者对官方回复进行评价[点击这里进行评价]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