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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投诉】成都万科物业和高投置业有限公司欺诈业主涉嫌偷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4-01 11:14 已回复

成都高投置业有限公司及成都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欺诈业主偷税漏税:
高投朗悦府小区地下停车场近期拟开启车位出租服务,具体收费为车位出租费200/车位,管理费60/车位。
业主纷纷表示拟前往物业中心办理车位租赁,但咨询物业后发现,缴纳了车位出租费+管理费后,无法租到固定车位,也不提供租赁合同和发票(是否存在逃税嫌疑?)。
业主诉求:提供有效租赁合同和发票,提供租赁固定车位,构建和谐小区。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高新区管委会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4-02 15:45

您的留言已转交给相关机构进行处理,请您耐心等待回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高投集团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4-11 14:01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由高投集团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您反映的“停车场收费及未固定车位”事宜属高投集团下属公司成都高投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组织建设的朗悦府项目。
感谢您对公司朗悦府项目的关注,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定价目录(2021年版)》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1〕237号)、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5〕13号)等相关要求,公司结合朗悦府项目所在区位、商品房项目定位、规划车位配比(含充电车位)、项目周边车位租金水平及停车费收费标准等多种因素,综合确定了项目地下车位收费价格,并已于2023年11月22日经成都市高新区公园城市局审查确认项目机动车停车场符合办场条件,予以备案并颁发《机动车停车场备案证书》(宸园备案编号:60642、静园备案编号:60644、嘉园备案编号:60643)。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发布《关于朗悦府宸园、静园、嘉园小区地下停车场收费的公告》,车位月租金为200元/月(不含车位管理费)。在公司车位未启动销售前,所有租赁车位均未固定车位,公司将会在二季度内启动产权车位销售事宜。
公司工作人员已于2024年4月7日16时17分与您取得联系,并将以上情况告知您联系人:王沛;联系电话:028-85332631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锦江区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4-15 14:09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锦江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锦江区税务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您的主要诉求:要求物业开具之前缴纳的物业费发票和车位租赁费发票。 二、调查核实情况:经问询,您反映2024年4月1日缴纳260元车位租赁费后物业一直未开具发票,近年来缴纳的物业费也未开具发票。 三、调查处理意见: 1.关于举报企业偷漏税问题,已于4月12日告知您,根据《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规定,检举人应当提供被检举人的税收违法行为线索等资料,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交检举资料:四川省税务局官方网站—互动交流—下拉页面—税收违法行为检举(推荐);信函举报受理地址:成都市莲桂西路133号锦江区税务局509室(成都市锦江区税务局举报中心);电话举报:86722567,需要提供举报内容、材料详情,实名举报人身份证上传。 2.关于企业未开具发票问题,工作人员已联系企业,企业表示物业前台、缴费APP上均有关于发票开具的提示,收据的左上角有扫码开发票的二维码,业主缴费后可自助扫码开具电子发票。物业管家已将自助开票方式发送朋友圈进行宣传,方便业主查看。企业于2024年4月11日开具电子发票(普通发票)【*经营租赁*车辆停放服务】(发票号码:24512000000063958963)、4月12日开具电子发票(普通发票)【*企业管理服务*物业管理服务】(发票号码:24512000000064755475)。 以上情况我们于2024年4月12日14:19时、16:14时与您取得联系。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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