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高新区天府三街855号锦城南府业主。小区业主7年前购买车位至今,仍然未能办理产权证,业主多次找到开发商催促无果。最近我们才知道,车位产权证之所以难产,是因为当初开发商合创锦城实业有限公司拿地时,高新区公园城市局提出了某些要求,而开发商现在无法达到,高新区公园城市局在给业主的来电中,也口头承认了这一事实,但具体事项,其工作人员说得模棱两可,支支吾吾,也无法给业主承诺何时能够推进产权证办理流程。
我们想说的是,政府部门和开发商的协定如果是建立在损害用真金白银购买车位的业主之上,那政府部门是不是有义务优先考虑我们的诉求和利益?你们和开发商的协定,我们不清楚,也没有兴趣了解,我们只知道,拿钱办事,天经地义,请政府部门尽快给锦城南府所有业主一个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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