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成都 » 市长王凤朝 » 高投和郡停车场收费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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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投诉】高投和郡停车场收费不合理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4-01 08:19 已回复

我是高投和郡住宅的业主,被通知4.1日开始缴纳停车费,本人对于需要缴纳停车费没有异议,但是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于费用的收费价格虚高、管理工作不到位等问题也存在意见。

1、停车缺乏定价依据,收费标准(含管理费450元/月起,临停8元/2小时起步),把业主当临停客对待,请问这种合理?远超周边同类楼盘,(如对面绿地之窗含管理费仅300多块钱,临停周边住宅一般3-5元起步)。

2、楼下商住未分离,无法保障业主停车权益,反馈说是由于我们是综合体住宅无法区分,但是世纪城天祥广场也是综合体,住宅和临停就可以很好的区分开,说明开发商和物业并没有想解决这个问题。本次收费还并不固定车位,作为住宅,是有只供住宅业主的停车区域的,白天政务中心繁忙的时段经常有外来车辆占用住宅车位,业主停车困难,并未保障业主权益

3、管理失职,未尽到收费管理应尽的义务,没有配置齐全的摄像头:业主车辆多次出现刮擦损伤等,但物业以没有监控为由拒绝向业主提供任何赔偿,未尽到管理职责。

高投发出的公告中,说是“为规范小区车辆的出入和停放管理”,并未看到对方会为此做出的改变,放几个锥形桶在车位 形同虚设,纯粹感觉只是为了收费而收费。

我们的诉求是降低车位收费,与附近小区持平,对长租用户固定车位,商住车位必须分流分离开,保障业主权益。

感谢领导聆听老百姓苦声,劳烦给我们一个合理满意答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高新区管委会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4-02 15:17

您的留言已转交给相关机构进行处理,请您耐心等待回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高投集团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4-19 14:28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由高投集团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您反映的“小区停车收费不合理”事宜属高投集团下属公司成都高投城市资源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负责管理的高新之窗大厦项目。高新之窗大厦是由成都高投置业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包含住宅、商业、办公为一体的综合体项目,前期建设规划为住宅502户,配套车位377个(目前未全部出售)。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定价目录(2021年版)》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1〕237号)、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5〕13号)等相关要求,高投置业公司结合和郡项目所在区位、商品房项目定位、规划车位配比、项目周边车位租金水平及停车费收费标准等多种因素,综合确定了项目地下车位收费价格,并已于2023年9月14日经成都市高新区公园城市局审查确认项目机动车停车场符合办场条件,予以备案并颁发《机动车停车场变更备案通知书》(备案编号:60600)。高投置业于2024年3月21日发布《关于和郡住宅地下停车场配套车位收费的公告》,车位月租金为350元/月/个(不含车位管理费,车位管理费100元/个/月需由业主自行缴纳),将于2024年4月1日起收取临停及月租费用。该通知发布后公司陆续收到业主关于收费和管理的意见,公司随即将客户诉求汇总后反馈至高投置业。
2024年4月1日停车场正式收费当日,公司及高投置业公司代表与业主代表于物业会议室当面沟通关于收费标准、车场商住分流及监控覆盖等问题,经过会议协商,置业公司收集到业主们以下诉求:
一、车位租金过高希望下调;
二、住宅车位需与商业、临停车位分区,需要进行分区或采用固定车位方式租赁;
三、场内监控覆盖主干道,车辆停放在车位上被剐蹭无法调取监控录像,希望增加监控覆盖车位。
针对上述诉求置业公司向业主反馈,置业公司代表将立即上报公司并于2024年4月12日前书面公布整改方案,整改方案需经过三分之二业主投票同意后实施,如未通过置业公司将继续与业主代表协商方案;4月12日前,未办理月租客户将以签字放行方式出入停车场,费用由物业统一登记,整改方案出具后,业主可自行选择补缴月租或临停费用。
4月12日置业公司再次与业主代表会谈,对上述问题进行首次回复:
一、车位租金符合市场定价不会下调;
二、于负二层增设道闸划分189个车位用于住宅业主使用;
三、负二层增加摄像头20个。
上述方案现场业主代表未完全认可,双方约定将于4月19日再次会谈确认最终方案。
公司工作人员已于2024年4月17日15时与您取得联系,并将以上情况告知您。联系人:张子杨;联系电话:176128747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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