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筹资期延迟到2024年2月29号。也就这个期间缴费依然享受时间为2024年1月1号到2024年底”。这个是成都医保局官方抖音上面解释的。我爸是2月19号左右买的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他3月24号住院,今天出院报销时说的只能报基本的,大病的不能报销,说的有观察期3个月。所有我不知道是不是和成都医保局解释有冲突?今天结账后新人民医院也给我电话说的上班后查查看解释,不知道彭州的医保政策和成都的医保不一样吗还是怎么回事?
“您的留言”我们收到了,您反映的问题彭州市医保局回复如下:根据《成都市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互助补充医疗保险筹资工作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成医保发〔2023〕32号)规定:2024年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的个人缴费集中筹资截止时间原则上为2023年12月25日24:00(2023年12月26日至12月31日为税务、医保年末结算时间),集中筹资期内参保人员的2024年各项医疗保障待遇自2024年1月1日起开始享受(首次或非连续参保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的该项待遇自2024年4月1日起开始享受)。我局工作人员已于2024年4月2日上午10时许与您电话联系并将上述情况告知您。若您还有其他疑问可拨打028-83888511咨询,我们将热忱为您服务,感谢您对彭州市医保局的关注!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