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要求,授权代表须为本企业员工。总公司参与投标,授权在分公司缴纳社保的员工参与投标,是否符合授权代表为本企业员工之要求?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咨询的问题,由成都高新区未来科技城发展局进行核实,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四条第二款“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可知,分公司属于总公司分支机构,在法律上没有独立性,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的员工属于总公司的员工。
上述情况已于2024年4月3日17时向您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