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我是天府新区河畔新世界小区9栋业主,与2021年8月底装修完成入住该小区,2024年1月23日1101业主向物业反应卫生间漏水,经过我方装修公司和物业联合排查系1号房卫生间主管道的三通裂缝引起。该主管道为开发商预埋,根据《物权法》第二十一条,主管道及其配件属于公共设施,由于该小区已经过质保期,应由物业维修。经多次和物业沟通,物业同意修复破裂管道,但不负责材料费,且不质保。我方不同意物业的方案,故向贵单位投诉金碧物业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不作为,不担当、不把人民群众权益当回事,导致我方正当权益受损。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华阳街道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根据《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保修期内,因建设工程质量问题发生的维修等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不得从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中列支。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改造费用,由共有该物业的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的物业专有部分面积比例分摊。该部卫生间共用水管保修期满后属于本栋相关联业主公共分担维修,如物业给予维修,是否需要包含材料及保修时间,需双方协调解决。
以上情况于2024年4月1日16:03、16:40与您联系,电话无人接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