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中环丰锦的小区顶楼住户,这个房子建成于2016年,我是去年2023年年底买到这个房子,已经过了房地产商质保的5年防水的保质期。于是我提出,我个人出资在我的楼顶上面刷防水层,但是目前由于楼上住户已经安置了超高的金属晾衣架,我于是和业主们商量我先搬走架子,做防水。但是业委会的人出来说,不到半数人同意的情况下,我不允许做防水。于是我联系了高新区城建部门,城建部门的人员到现场核实了情况,并告知我顶楼用户是有权安装的,执法人员联系业委会,业委会拒绝出面调解。由于我小区的物业是业委会选定的,所以物业完全受制于业委会。我作为顶楼用户,在承诺了我不会搭建任何东西,仅做防水的情况下,业委会强硬的拒绝了我的正当诉求,并拒绝与我协商。我认为这样的业委会,属于侵犯了我的权利,同时也没有正确的解决任何问题,强硬态度完全不是服务业主,代表业主。望解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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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由成都高新区肖家河街道办事处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中环丰锦小区8栋1803号的业主,是顶楼,3月29日准备楼顶的防水时,联系邻居拆除楼顶的衣架,业委会称如果该栋一半的业主未同意,市民就不能做防水。”一事,街道工作人员于2024年4月1日下午14时25分,会同科园社区工作人员及小区物业负责人到现场实地了解情况,现就相关问题答复如下:”1.您的楼顶屋面如果单纯的只需要做防水层处理,那您无需征得本栋居民或业委会的意见;2.如果您是要借在屋顶做防水层来达到您个人的楼顶搭建目的,那这是违反城市管理条例关于屋顶违章搭建相关规定;3.楼顶属于公共区域,您在防水层做好后无权阻扰其他业主在屋顶的晾晒等正常行为; 街道积极搭建沟通平台。
工作人员分别于2024年4月8日12时42分、13时致电于您告知。如果后续您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您可以拨打肖家河街道城管办电话:86052847,我们将及时与您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