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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婚迁(农迁农)
2024-03-29 17:3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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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你好,我是原三岔街道板桥村四组村民,现已结婚满三年,计划将妻子户口(雅安市农村户口)迁至三岔,本人家里已拆迁但未分房,也未购买失地农民社保;在准备婚迁材料过程中,提供合法稳定住所这一材料用的是我爷爷的房产证明(爷爷是户主),但在拆迁之后去世;因为这个东部新区公安局户籍办告知我不能将妻子户口迁入三岔,请问这个是什么原因,有没有别的办法?将妻子迁入这边,还能享受拆迁补充安置协议的待遇吗?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东部新区公安分局、三岔街道办事处
回复时间:2024-04-01 09:19:36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东部新区公安分局、三岔街道办事处
回复时间:2024-04-07 14: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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