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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收取公共自行车卡年费的依据是什么?
2024-03-29 16:50:07
已回复
请问住建部门领导:近日,本人到广安市政务中心一楼办理公共自行车借车卡押金退费,当我把卡交给当时的女性工作人员时,该工作人员告知我:我的车卡于2016年办理,须在押金里扣除10元/年的管理费及20元的借车卡工本费,所以扣除这两项费用后我原来的押金(100元)已无钱可退。在此,我有三大疑问:一是公共自行车卡何有管理费之说?当初办卡时为何没有书面说明?收费依据是什么(若有,请回复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文件或办卡时的书面协议上的相关内容)?难道公共自行车的运营成本非要通过这种莫须有的方式转嫁到市民的押金上吗?二是借车卡有一定的制作成本可以理解,但不是遗失车卡或重新办卡时才应产生这个工本费吗?我已把接车卡还回,这20元工本费又从何产生呢?三是当时工作人员告知我,这两项扣费实际已超出押金100元,请问:既然我的扣费已超出了押金总额,我难道不应该缴齐超出部分的费用吗?请领导关心市民的“小事”和“小钱”并在该平台公开回复。盼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回复时间:2024-04-17 18:4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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