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公司破产,法院以物抵债,将一宗净地裁决给银行,土地已过户到银行。
银行通过网络平台拍卖此宗地,请问银行能否将此土地使用权过户到买受人?
网友: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您实际反映的问题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登记问题,您可按照《成都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办理。若您还有相关事项咨询,可拨打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电话028-89741975进行咨询了解。
以上情况已于2024年4月3日13:15时,通过电话方式与您联系,您表示满意。
都江堰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