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下组织人事部门,2006年工资改革时有个规定,即现任正科级的,可以与任副高级职称的时间合并计算上调工资,现任副科级的,可以与任中级职称的时间合并计算上调工资。我在2015年1月职务与职级并行时晋升为副科级职级,任职时间却从1993年任中级职称时起算,到2009年参公时止,共16年,以此计算工资。我在2023年11月又晋升为二级主任科员,我有7年半任副高级职称的时间,即2002年3月至2009年9月,是否可以按原来的文件规定与任二级主任科员的时间合并计算?2006年工改文件的文号了是多少?废除了没有?如果废出了,是好久废除的?宣布这个文件作废的文号是多少?请按顺序答复这5个问题。我们问了一下简阳的组织人事部门,他们也说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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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您好!留言已收悉。关于您咨询“2006年工资改革”一事,我部高度重视,现将2006年工资套改中关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川人办发〔2006〕360号)规定:“曾被聘任了专业技术职务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现任职务为科员的,将原聘任为助教(助理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与任科员职务的时间合并计算任职年限(此规定只限于这次套改工资时使用,下同)”。
文件中明确规定,“合并计算任职年限”只限于2006年套改工资时使用,您于2015年1月晋升为职级副科级、2023年11月晋升为二级主任科员,均不属于该规定的使用范围。
我部已于2024年4月2日下午与您电话取得联系,并将相关情况告知您,您对我们的答复表示知晓。如您对工资套改问题还有未尽事宜,请拨打中共简阳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电话(028-27028062)进行咨询。
中共简阳市委组织部
2024年4月7日
纯粹就是在胡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