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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破产
LYang1234
2024-03-28 16:51:20
已回复

本人作为某企业的大股东及法定代表人,当年以认缴的名义出资。以企业名义向银行贷款(个人房子作为抵押物),由于经营不善,即将倒闭,银行贷款还不上。

请问:

1、房子、车子、存款会被收走吗?

2、还欠银行钱,会成为老赖吗?被限高、限出行等?

3、已退休,每个月退休金会被银行收走吗?成为无房无车无存款、无生活费来源的孤寡老人?

4、已退休,医疗保险还可使用吗?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青羊区医疗保障局
回复时间:2024-04-01 15:45:47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青羊区城运中心
回复时间:2024-04-02 11:3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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