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成都 » 成华区 » 东篱路上有饲养鸡的人,给公共卫生带来严重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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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求助】东篱路上有饲养鸡的人,给公共卫生带来严重影响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3-28 08:28 待解释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东篱路的居民,2023年春节前起,不知道是东篱路175号,177 号,179 号,还是新华名苑小区,圈地养殖了鸡,不仅半夜打鸣,白天也是不定时的叫,严重影响休息。希望相关部门核实处理。
根据《成都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除因教学、科研以及其他特殊需要外,禁止在中心城区、区(市)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建成区饲养家禽家畜、食用鸽子。禁止在镇(乡)人民政府所在地建成区的街道或者公共场所敞放家禽家畜。第五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三款规定的,责令改正或者清理:拒不改正或者清理的,处二百元罚款。第五十五条:各级城市管理部门及有关行政执法机关按照各自职责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匿名,不需要电话联系,尽快处理就好。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跳蹬河街道办事处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4-02 15:20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已由跳蹬河街道办事处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跳蹬河街道办事处执法中队4月2日已前往东篱路175.177.179号.新华名苑小区现场排查,均未发现有居民圈地养鸡情况。4月2日上午11:09与您电话联系确认具体位置,您未接听电话。下一步,跳蹬河街办执法中队将每日安排秩序劝导员加强该区域值守、巡查频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制止。您有相关疑问可电话联系跳蹬河执法中队办公室告知028-60818893。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作者评价:不满意评价时间:2024-04-08 15:38

请再次入小区内核实,也向社区反映过,就是一直不处理,养了大概 6-8 只鸡,就在小区 1 楼后院。请入户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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