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门未按照规划设计方案施工,外立面效果图也不同。要求规划局进行核实。2、大门在未征得业主同意情况下私自改造成物业办公地方。3、销售卖房宣传和当时的沙盘,与现在严重不符。存在虚假宣传。4、小区电动车与人行不分流,有极大安全隐患,且电瓶车直接上楼易发生火灾事故。
留言人: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目前承办单位正在处理,后续我们将再次回复办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并持续关注平台回复。
来话(信)人: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来话人提供的信息,该项目规划许可地上的物业管理用房位于大门东北区域,规划许可建筑面积为200.50平方米,竣工时建筑面积为201.56平方米,大门其余部分规划许可和竣工核验时均为首层架空部分(仅作为公共活动空间使用)。项目竣工核验后我局未再办理工程规划许可手续。涉及竣工后违法改建的情况建议转区综合执法局。涉及虚假宣传建议转市场监管部门。
成都市青羊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