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天府新区 » 天府新区管委会 » 投诉中信和龙湖收取麓山上院高额停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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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投诉】投诉中信和龙湖收取麓山上院高额停车费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3-27 15:54 待解释

你好,之前就中信城开和龙湖物业收取500元(含管理费80元)每月停车费已投诉过一次,新区房产服务中心的回复是:会让物业和万安街道会同建设单位协商,与业主协商、调节定价,但是业主主动希望与建设单位会谈,遭到拒绝。并且2024.4.1开始龙湖物业会开始收取停车费,这是极其不合理的。在此期间,有部分业主与建发协商停到他们小区去,遭到万安街道办威胁,不可以外租,称建发扰乱市场价格,否则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在这里我们合理怀疑万安街道和中信存在利益输送。 我们的诉求是停车费含管理费不超过200每月,每日停车上限不超过10块,摩托车停车不收费,毕竟周围小区就是这个价格。并且请拿出实际行动解决这个问题,没有人来和业主协商,就是拖。而且在协商期间不得收取停车费。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天府新区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3-27 17:06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的留言已收悉,目前承办单位正在处理,后续我们将再次回复办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并持续关注平台回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公园城市局、市场监管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3-29 16:39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公园城市局、市场监管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755号)和四川省发改委《关于贯彻国家发改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收费意见的通知>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5〕13号)文件规定,从2015年2月1日起,“住宅小区停车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市场调节价由商家自主定价、市场竞争产生。
关于您反映麓山上院小区车位租金的问题,经查,开发建设单位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5〕13号)文件要求,委托物业公司申请停车租金价格备案。2024年2月6日,物业公司取得《市场调节价停车场收费告知性备案表》(川天审批停车〔2024〕14号),备案价格420元/辆.月。车位管理费80元/月,已在物业服务合同内进行约定。针对业主反映车位租金的问题,公园城市局会同万安街道与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沟通,要求企业联系开发建设单位尽快整理停车收费的相关情况,并充分对周边商品房小区停车收费进行调研,再与小区业主进行协调、解释。
以上情况于2024年3月29日告知。

 

作者评价:不满意评价时间:2024-04-01 10:23

非常不满意,根本没有人来和业主协商,现在物业已经开始收取停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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