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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投诉】天府新区麓山上院小区地下停车费远高于周边市场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3-27 15:47 已回复

各位领导您好,我是住在天府新区中信城开麓山上院的一名新成都人,作为辛苦在天府新区买房者的一员,在3月20日收到物业发的停车费用通知,其中停车费每月420,管理费80,严重高于周边小区市场价格,开发商以高价临停费逼迫业主购买停车位,违反了垄断法,在收到停车费后了解其他临近小区停车费如下,1.滨江和城:租车位只有200和250两个档次的,包含管理费;2.恒大名都:200,包含80的管理费

3.麓岭汇三期(公寓):400;4.麓岭汇二期(住宅):更近麓山大道,300,包含管理费;5.成都玩家:租车位也是200 250两个档次,包含管理费;6.雅居乐:全部算上也就300一个月;7.复地御香山:天府大道边上 300 包管理费;8.三利麓山城:300+60管理费;9.麓山国际:300 含管理费;10.合能枫丹:200含管理费,希望各位领导予以参考,请天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物价局发挥主管部门监督作用,调研核准周边停车市场价格,同开发商做有效协商,不要以行政审批局的审批单为由,拒绝一个小市民的合理诉求,维护天府新区公园城市的美好形象,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天府新区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3-27 17:05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的留言已收悉,目前承办单位正在处理,后续我们将再次回复办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并持续关注平台回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公园城市局、市场监管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4-03 17:26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公园城市局、市场监管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麓山上院小区地下停车场一期、地下停车场二期已于2024年2月6日办理市场调节价机动车停车场停放服务收费备案。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二)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定价目录(2021年版)>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1〕237号)要求,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未列入《四川省定价目录(2021年版)》,且文件规定:“对未列入《四川省定价目录(2021年版)》的商品和服务价格一律放开,不得擅自增加定价项目、扩大定价范围和越权定价”。
(三)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5〕13号) 要求,自2015年2月1日起,放开已具备竞争条件的住宅小区停车服务等7项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
(四)按照《成都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131号)第十六条规定,市场调节价机动车停车场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备案制度。
依据前述规定,麓山上院小区属于住宅小区,小区内停车服务属于市场调节价项目,市场调节价机动车停车场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备案制度,并非实行核准制度。故停车场经营者仅需办理告知性收费备案手续,不需申请行政许可。
关于反映麓山上院小区车位租金的问题,经查,开发建设单位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5〕13号)文件要求,委托物业公司申请停车租金价格备案。2024年2月6日,物业公司取得《市场调节价停车场收费告知性备案表》(川天审批停车〔2024〕14号),备案价格420元/辆.月。车位管理费80元/月,已在物业服务合同内进行约定。针对业主反映车位租金的问题,公园城市局会同万安街道与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沟通,要求企业联系开发建设单位尽快整理停车收费的相关情况,并充分对周边商品房小区停车收费进行调研,再与小区业主进行协调、解释。
以上情况于2024年3月29日告知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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