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领条件第3条:再婚夫妻双方合计只有一个未满18周岁的子女。请问领导!这条中的合计是怎么合计的?是必须是现有家庭中真实存在的小孩?还是加上已经判给前夫抚养的小孩?如果是后者,现实生活中是不是只是个数字,而现实家庭中根本没有真实的小孩存在?
尊敬的宋先生:
您好!2024年3月28日在问政四川平台上收到您的留言咨询后,我委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您的主要诉求
希望解释《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条件第3条:再婚夫妻双方合计只有一个未满18周岁的子女。其中“合计”是怎么合计的?
二、调查核实情况
关于您咨询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领条件第3条:“再婚夫妻双方合计只有一个未满18周岁的子女。”中的“合计”是指再婚夫妻再婚前后生育的子女数合计。
三、调查处理意见
我委工作人员已于3月29日通过电话0813-2206958
向您做出相关解答,您表示满意。感谢您对自贡市卫生健康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自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0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