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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投诉】请将高县落润镇前进村公所李正兴所讲话落到实处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3-27 10:33 已回复

1-对于2024年2月20所说在村镇办公室做调解一事,在现场对我方所提出的几点要求,没有给我一个明确的答复,在现场你们调解人员全程一直都是为对方预算所谓的成本为目的,调解全程一字一句,我方都可提供证据为证。

2-我同李正兴有现场的通话录音和现场的视频可以作证,请不要转移话题,现场李正兴所讲的话,请将所讲的话落实到实处和行动上,你们对李正兴所说的话,为什么避而不谈呢?请你们落实清楚对方修路时间的前后节点,在中国无论是政府官员还是平民老百姓都请遵守中国的法律,咱们以法为证,以法为据,请你们把该事件所涉及到中国的相关法律条文,每一条每一点落实清楚,你们目前协助对方侵犯了我什么权利,我相信你们比我更清楚,因为你们比我更懂法。


3-李正兴既然是村政府官员,也是你们所说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那他就应该把他跟我在电话和现场所视频承诺的话落实到实处,体现到行动上,否到他必须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及一切法律后果。

4-对于你们所说的这些费用清单,请拿出详细费用证据。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高县落润镇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3-27 15:03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受理,请耐心等待答复结果。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高县落润镇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3-31 17:19

问政四川的网友:
您好!您于2024年3月27日关于问政四川留言(请将高县落润镇前进村公所李*兴所讲话落到实处)的来信我们已经收悉,针对您信中提到的问题回复如下:
一、关于您反映2024年2月20日调解现场你们调解人员全程一直都是为对方预算所谓的成本问题。经核实2024年2月20日,镇信访室、前进村驻村干部、镇司法所相关工作人员,组织钟*勋、钟*珊、钟*敏、钟*蒲进行座谈,过程中向当事人核实道路建设投工投劳、占用土地、筹资建设及各户受益情况,通过核算道路建设成本,其目的是核实您户所签订协议时是否存在显失公平的情形,调解人员系基于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调解工作。
二、关于您反映和李*兴的通话录音和现场李*兴给您说的话的问题。经核实,2024年3月31日镇纪委已向李正*作了调查和谈话,经李*兴回忆你曾电话中询问李*兴有何权力调解您父亲与钟*敏、钟*珊的矛盾纠纷问题,李*兴在电话中回答他是村上的村干部(综合专干),因为村上的分工他负责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所以去开展调解工作,您在电话表示您不认可调解协议中所确定的内容,李*兴回复您调解是三方自愿的,没有任何人胁迫,且钟*勋是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告知您如果你们几方当事人都不认可协议内容,可将此协议作废,维持你们以前的约定。后您返乡回家后到村办公室找李*兴让他落实关于协议作废的事宜,李*兴是向您解释关于协议作废需要征得几方当事人同意才可以。
三、关于您反应李*兴应该把他在电话里沟通和现场视频所说的话落实到实处的问题。经核实,经调解达成的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且双方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钟*勋作为家庭户主,同时其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并依法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民事责任,其在村两委的主持下与钟*敏等户达成的协议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调解协议。您户与钟*珊、钟*敏因通行问题产生的矛盾纠纷,李*兴作为前进村具体负责协助开展调解工作的人员,组织当事人开展调解工作是履行其工作职责,为当事人搭建对话平台,根据调解结果拟写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认可并签字,李*兴作为调解人员和在场人进行见证。李*兴在电话中和现场是告知您如果你们几方当事人都不认可协议所确定的内容,可将此协议作废,维持你们以前的约定,但钟*珊、钟*敏未表示不认可协议所确定的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节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规定,基于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您可以根据上述规定提交证据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四、关于您反映对于你们所说的这些费用清单,请拿出详细费用证据的问题。经走访原福建村支部书记钟*勤、村民组长钟*才及查看2013年8月1日三方钟*敏、钟*珊、钟*皇(钟*勋次子)所签协议证明,该道路系2011年原福建村田坎上组上报实施的生产路建设项目,按照80公分宽、6公分厚标准实施,由政府每米补助18元(实际每米道路硬化成本约为28元),但由于田坎上组实际硬化的生产路长度远远大于上报的生产路硬化计划数,补助系按照实际硬化米数均摊到受益农户,每一米补贴实际为10.5元,所剩硬化材料费用、毛路开挖费用、堡坎修砌费用、生活费用等由受益农户自己承担。
以上是我单位对您来信的回复, 感谢您的来信,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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