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经开区金科集美天辰所售楼房,第一期2019售,第二期2021年我们全款购买了该小区商品房,2022年完成了税务,维修基金 ,并把相关资料都交给了售楼部办理不动产权证,至今售楼部都还没有把我们的资料交到不动产权中心审核,经多次拔打市长热线,经开区回复都是在督促售楼部办,却没有一点成效,小区所有业主都没有拿到不动产权证,这些年政府部门督促的成效在那儿,一些不作为的政府部门把百姓的事情放那儿的。小区一千多户经常都在投诉,政府部门的职责何在?
您的留言已转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处理,请耐心等待回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于2024年3月27日通过四川日报“问政四川”平台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调查核实,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针对该问题,经我局工作人员调查及2024年3月29日与您电话沟通,按照相关政策要求,需整栋楼居民均缴纳维修基金后,才能开始办理不动产登记证,目前金科·集美天辰29号楼尚未达成该条件,暂时无法办理。如金科未能在合同约定时限为您办理不动产登记证,建议通过司法程序维护自身权益。
如果您有新的意见和建议可进一步反映和咨询: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住保股0832-2070310。
感谢您对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
2024 年3月29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于2024年3月27日在“问政四川”平台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内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调查,已于3月29日16:05与您取得联系并解答,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的金科集美天宸29栋办证问题,经中心调查核实,开发公司已向中心申请办理集美天宸39、40、41、21、31、32、33、37、38栋房屋首次登记,共计840户,已完成登簿工作,待开发商缴费后方可办理转移登记。您所在的29栋未在这批次申报办理首次登记中,我们已联系开发公司经办人员,催其尽快向我中心申请剩余楼幢首次登记。
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 不动产登记应当依照当事人的申请进行。我中心已为该楼盘开设绿色通道,优先办理该房屋首次登记,让该小区业主尽快拿到不动产权证书。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土地权属来源材料;(二)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三)房屋已经竣工的材料;(四)房地产调查或者测绘报告;(五)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六)其他必要材料。
购房业主要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应先由开发商备齐上述材料后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房屋首次登记,然后由开发商和购房业主一同申请办理转移登记。
如果您有新的意见和建议可进一步反映和咨询内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电话0832-2078053。
感谢您对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内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4月1日
不动产权中心为业主着想,开通绿色通道,一栋楼里交了多少户,就办理多少户,先交的先办,后交的后办。经开区住建局要求整栋楼交完了维修基金才能办,有些业主经济困难十年八年都不装修,不交维修基金呢,经开区住建局是懒政行为,不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