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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预售商品房监管资金解释
2024-03-27 01:11:15
已回复
成都市预售商品房监管账户中额度内监管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请问“专款专用”、“有关的工程建设”具体是指的什么?比如,一个规划许可的地块不管分几期几批次售卖,分别建立的好几个监管账户当相应批次楼栋达到产值形象节点后提取出来的监管资金,几个期数几个批次可以一起用吗?如果是一个小区,分为了两个规划许可,那么这两个规划许可设立的不同监管账户中的监管资金在达到提取节点后,在分属两个规划许可建设的楼栋中是否可相互混用?提取出来的监管资金只能用于建安费用,还是开发商融资成本、营销费用、管理费用等等均可支出?望电联,并请给予书面回复为感。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回复时间:2024-03-29 15: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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