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因家庭困难,我3月在双流社保局2楼7号窗口为孩子申请长期护理保险,孩子目前情况:先天性右眼下垂,震颤,远视,弱视,二级智力残疾,2岁半,经华西医院&成都市妇女儿童医院诊断为全面发育迟缓,现一直在双流区妇幼保健院做康复,目前娃娃能勉强行走(大腿肌肉力不够,因眼睛问题经常摔跤,不能久走,跌倒不能靠双脚独立起来),生活不能自理(包括大小便),不能叫爸爸妈妈,已将相关检查报告&残疾证复印件交给窗口工作人员,3月25日工作人员陪同到四川八一康复医院做检查评估,结果未当面告知,也无评估报告,评估过程全靠医师观察,后工作人员来电告知娃娃是正常的,认为不合理,残疾证(2024年1月办理)和成都市妇女儿童医院评估报告(2023年12月检查)都不能说明问题吗,结果给我说一句娃娃比较正常,我的娃娃现在还在天天做康复,当日咨询八一康复医院儿童门诊医生也还说建议我娃娃住院接受康复治疗,同一家医院这评估老师和门诊老师评判标准不一样呢。娃娃需要长期治疗和专人照顾,为什么不符合长期护理保险标准,这个标准不能公开么?工作人员来电回答感觉敷衍,没有有效回复,对评估结果不认可,评估结果不公开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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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调查,针对您所反映的问题,按照政策规定长期护理保险4岁以下儿童需前往失能评估点位:温江八一康复医院,由2名评估人员进行评估,失能等级评估结果是结合评估信息采集及参保人员的疾病诊治情况,由长期护理保险信息系统自动生成。参保人员对评估结论有异议的,在收到评估结论书5个工作日内可以向居住地所在区(市)县医保经办机构提出复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