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绵阳 » 市长李云 » 绵阳外国语实验学校拒发教师应有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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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投诉】绵阳外国语实验学校拒发教师应有工资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3-26 16:56 待解释

    市长您好!我于2017年8月到绵阳外国语实验学校就职,2023年8月24签书面离职申请并通过,我自2020年9月到2023年6月带完又一届,确保学生安全顺利毕业。单位于2023年底核算中考绩效和奖金时,不结算我三年劳动付出应得的部分,但其他老师均已拿到,多次交涉未果,不然就是不回答,也已经通过市长热线请社区调解过了,仍然拖着不回答、不解决。

    上次求助时,学校回复是因为我未提前一月提出书面申请。但是合同上并未有明确写明未提前一月提出书面申请要扣发奖金等绩效工资;并且学校的规定与合同法并不相符。

    恳请领导明查并解决。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绵阳市网络发言人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3-27 14:43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已转市教体局核实答复。
绵阳市网络发言人
2024年3月27日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绵阳市教体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3-29 11:33

尊敬的市民朋友:您好!
您通过问政四川反映“绵阳外国语实验学校拒发教师工资问题”的投诉已收悉。经我局与学校调查核实,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绵阳外国语实验学校拒发教师工资问题不属实,学校严格遵守《劳动法》和国家工资政策,学校按月、及时、足额向教师发放了相关费用,无拖欠现象。学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于2020年制定了《人事管理制度》,并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同时,学校与2022年4月印发了《绵阳外国语实验学校管理制度汇编》,要求全校教职工学习遵守学校的相关规定。对离职教师的管理规定在全校教职工大会、学部教师会上已经明确告知了全体教职工。你于2022年6月与学校签订了聘用合同,服务期为3年。2023年8月你书面提出辞职,违反了学校相关规定,为按照前30日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提交辞职申请,打乱了学校教学秩序,学校只好聘请了2名应届大学生临时顶岗应急,分担两个班的教学任务。 感谢您对绵阳教育的关心和关注,如您还有疑问,可到学校当面沟通或联系市教体局,联系电话2214772。

 

作者评价:不满意评价时间:2024-04-01 15:04

《劳动法》和国家工资政策并不支持要扣三年的劳动付出,学校的管理规定是以何种形式公示和让员工知晓的?不要绕开三年的劳动付出,无视国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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