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一家公司股东,2019年 公司成立一年多后,公司并没有实际运营,我与另一个股东兼法人协商,对公司进行注销或转让,另一股东说找人收购我的股份,需要等两三个月,随后,该人员就失联了,一直无法联系到人,由于他是法人兼股东,我也不是控股股东,我一直无法将公司注销,也无无法进行正常的报税或工商年检,工商不予办理,法院也不予受理,这种情况, 怎么办?
尊敬的先生/女士:
您好!非常感谢您的信任和耐心等待!对您的诉求我们及时进行了处理,相关情况如下:
经金牛区行政审批局调查:您反映的是关于企业注销的相关问题。
现告知您:根据《企业注销指引(2023年修订)》五、特殊情形办理指引。(一)存在股东失联、不配合等问题。对有限责任公司存在股东失联、不配合等情况难以注销的,经书面及报纸(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通知全体股东,召开股东会形成符合法律及章程规定表决比例的决议、成立清算组后,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八)存在法定代表人宣告失踪、死亡或不配合办理注销登记的问题。1.公司存在法定代表人宣告失踪、死亡或不配合等情况需办理简易注销登记的,凭法定代表人任免职有关文件,同步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由新法定代表人签署《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参照执行。2.非公司企业法人存在法定代表人宣告失踪、死亡或不配合等情况需办理注销登记的,凭法定代表人任免职有关文件,同步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由新法定代表人签署《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据您所述,您已聘请律师帮助处理,建议由律师按相关法规要求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工作人员于2024年3月27日14:10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知晓。如有不明之处或其它问题,欢迎联系金牛区行政审批局:87705488、87705499进行咨询。
在此,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