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 想跟你反映下,成都市武侯区科院街14号附13号,店名为“武侯区两角水果店”,这个店铺的棚子不仅搭到了街上,而且还把另外一边也占了卖甘蔗,中间只留了很小的范围能过路,严重影响行人通行!已经很长时间了,请相关部门处理一下,谢谢。
之前投诉过一次,武侯区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给我回了电话,意思是没法让他们不摆在外面,说是已经规劝,但是走了后又回摆出来,我问,那就没有部门能够管得了他们了吗,对方回复我们只能尽量规劝,但是我想说,现在占道停车都要贴条,流动商贩也都很怕城管收走东西,但这种固定商家,明显的占领行人道路经营,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应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可处以罚款。如果对方不听劝,一次两次三次后,相关部门有没有给他们处以罚款呢?这个地方已经严重影响行人通行,希望相关部门可以处理一下,根据管理条例多次不听劝的情况下开具罚单,相信也会更有效果的,而不是工作人员敷衍的回复说 没法管理他们!
留言人:您好!感谢您的留言,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我区已将情况反馈至相关部门,请您耐心等待。
来信人:您好,谢谢您的来信!
您所反映的问题,武侯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立即责成玉林综合执法中队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玉林综合执法中队执法队员于2024年3月26日下午前往现场进行了查处,按照《成都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责令商家整改。
以上情况玉林综合执法中队已于2024年3月26日下午16时左右,与您联系,告知您上述情况。
此次结果满意。也希望相关部门平时多巡视一下,再遇到他们超出线摆或者摆到对面,就让他们及时清理嘛,生意难做,稍微占一边可以理解,但是占路两边就无法理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