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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投诉】旭辉天府未来城二期房屋延期交付,开发商拒不赔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3-26 15:01 已回复

尊敬的领导:我于近期购买了位于新津区杨柳大道90号旭辉天府未来城二期的一套房屋。2024年3月30号为房屋的集中交付时间,但是从2024年3月,开发商就打电话给我以疫情和高温的原因逾期90天交房,且我在购买房屋以及订立合同时间为2021年10月,在订立合同之后到交房的时间内,疫情及高温已经结束,政府也没有发文受疫情和高温影响延期施工,贵单位回复的《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推动房地产企业复工复产若干措施》(成冠肺防指【2020)196号)文件中的第四条内容:“本通知下发前已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且约定交付时间在2020年1月24日及以后的商品房项目,交付时间可顺延,原则上最长不超过3个月,买卖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本通知发布以后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合理确定交付时间。”我们业主的商品买卖合同的签订时间均在2020年1月24日以后,故回复中相关文件免责措施不适用于本小区,且强行歪曲相关文件解读。严重危害消费者权益,严重违背了我们在合同中的协议.

基于此,我在此提出以下维权要求:

  1. 我要求<新津轨道城市发展有限公司>提供书面解释,明确90天之内能够交付,并出台具体的施工计划且受业主监督。

  2. 合理赔偿:(1)在逾期90天内,鉴于此次违约给我造成了不便和损失,我要求<新津轨道城市发展有限公司>按照合同协议,以每天支付合同总额的万分之一以赔偿,弥补我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2)如果不能按照逾期的90天内交付,按照合同条款退房退钱并且按照合同要求按照每天合同总额的万分之五赔偿。以上赔偿支付方式均为现金或者银行卡转账。

  3. 我希望有关监管部门,履行好监管责任。督促开发商保质保量地修建房屋。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新津区网信办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3-27 10:08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已转交有关部门处理,请您耐心等待。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新津区公园城市建设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3-28 14:23

群众: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职能科室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就您反映的问题,据调查核实,关于旭辉天府未来城(7号地块)延期交付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已责令企业于2024年3月31日下午在该项目售楼部搭建现场沟通平台,处理延期交房相关事宜;后期,我局也会严格督促该项目施工进度,争取保质保量交房。以上情况已于2024年3月27日电话联系投诉人,告知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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