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6日早上,车辆川A.5QC38在天府新区现龙南巷路边临时停靠,未占用人行道、消防通道,被贴单。成都市政府推出“10分钟违停驶离免罚”的柔性化执法措施,但当天未收到手机短信和12123信息通知告知及时驶离。
本人第一时间联系了成都市交警七分局反映情况,但因未在上班时间一直未打通电话。也同时登录了12123系统查看是否收到告知及时驶离的信息,但当早12123系统崩溃,一直登录不上,电话也未接通。只至接通电话后,交警七分局让联系华阳巡警支队,经多番对接,本人在交管本部门的备案手机号未有差错,也向中国移动确认本人手机未设置短信拦截,华阳巡警支队说是既然是12123系统崩溃原因就走申述流程。
在说明原因的情况下,3月21日12123系统反馈,违法证据图片可证明违法事实,申述失败。申述失败后又向12123和交警队寻求帮助无果,让先缴纳罚款后去天府新区司法局走行政复议流程。
我认为:因系统故障就让车主买单,有失偏颇;走行政复议流程太过繁琐,难道就没简单的解决方式。请问相关领导,此类情况如何处理?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交警七分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您反映的车牌号为川A****8的小型汽车3月16日8时09分停放在现龙南巷,影响其他车辆通行,交警七分局已按规定对您发送10分钟驶离短信,但您的车辆并未驶离,交警七分局对您不按规定停放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拍照记录。如对处罚有异议,可依法向天府新区管委会申请行政复议。
以上情况已于2024年3月26日与您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