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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成都城达置业有限公司麓山上院小区停车费投
2024-03-25 17:30:09
已回复

关于成都城达置业有限公司麓山上院小区地下停车场收费违规行为的投诉

 

尊敬的领导:

本人系天府新区万安街道万福寺路609号中信城开麓山上院小区业主(大石社区居民),现就现就小区开发商成都城达置业有限责任公司针对本小区住宅地下停车场收费行为违反《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755号)》和《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5〕13号)》《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和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5〕2975号)》《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2022年5月1日起施行)》等文件精神的行为进行投诉。

一、基本情况

2024年3月20日,本小区物业服务公司(成都龙湖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向全体业主发出信息,说明根据开发商“成都城达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针对其下未售产权车位授权成都龙湖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机动车临停和包月收费,收费时间自2024年4月1日零时起。收费标准为临停:起价4元/2小时,以后每小时收费2元(15分钟内免费);包月:小车 420元/辆/月,摩托车120元/辆/月(另有车位管理费 80元/个/月)。

针对以上情况,本小区居民通过12345、问政四川、成都市市长信箱等渠道进行了意见反馈。目前,天府新区市场监管局和天府新区行政审批局进行了回复,并以《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5〕13号)》相关规定进行了说明,本小区居民表示不能认可。

二、投诉的问题

针对开发商、物业的行为,我就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投诉:

1.开发商按照市场调节价对本小区室内停车场收费标准进行定价,决定按照包月420元的标准进行收费,另加80元车位管理费,合计500元/月;临停48元/天。对比周围小区(见附件),该收费标准远远超出区域平均水平,严重违反了以上国家发改委意见和四川省发改委通知中关于价格合理、维护正常市场价格秩序、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要求,也违反了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和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5〕2975号)第四条之(七)(八)(九)款规范停车服务收费行为的要求。

2.根据《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2022年5月1日起施行)》第八十一条规定,“建设单位出租(售)车位(库)的,应当至少提前十五日在物业服务区域显著位置和通过互联网方式公示拟出租(售)车位(库)的数量、相关证明文件和租售价格及承租(购买)人条件等信息。”开发商委托物业公司提前十天通知,违反了该条规定。

三、建议

中信城开·麓山上院小区开发商和物业方针对小区室内停车场收费标准的定价行为违反了国家发改委、省发改委、省住建厅等单位相关文件精神,没有参考市场行情,扰乱了市场秩序,侵害了业主合法权益!!!请予以纠正,并按照街道辖区及附近区域相关小区停车场收费水平,合理定价,建议中信城开麓山上院住宅小区停车收费不超过每月300元(包含管理费),同时临停收费应不超过1元/每小时并设置单日上限。

附件:1.龙湖物业关于地下车库临停收费的温馨提示

2.天府新区市场监管局回复

3.天府新区行政审批局回复

4.万福寺路周边小区室内停车场收费统计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天府新区
回复时间:2024-03-25 18:40:18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公园城市局、市场监管局
回复时间:2024-03-28 13:3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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