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驻村工作队员参加定向公务员的相关政策咨询。
因为按照《四川省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管理办法》(川组通〔2021〕75号)的的第六章地二十四条,符合条件的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都可以纳入全省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优秀工人农民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录公务员考试范围。
可是按照近几年的公考公告,只有符合条件的第一书记可以参加定向公务员考试。驻村工作队员根本不在定向招录公务员考试范围内。请问对于《管理办法》中的这个政策为什么已经两三年了没有实施,明年这个政策会不会真正落地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