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下东部新区的领导!关于安置房的规定,是不是一个户口本上只有一个人的就可以享受 65个平方的安房?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目前正在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后会将结果进行公布。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由成都东部新区综合执法局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您咨询您妻子属于三岔街道花厂村4组一个人户籍,能否享受一人户65个平方安置的问题。根据《简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简阳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的通知》(简府发〔2017〕26号)第二十条“对持有独立房屋产权的一人户,向其无偿提供50平方米的基本住房,经本人申请可享受10平方米的建设成本价购房优惠。”规定,因您妻子没有独立房屋产权,故不能享受无偿提供50平方米的基本住房。
以上情况已于2024年3月26日16时20分,与您电话沟通,您表示知晓。
成都东部新区综合执法局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