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西平镇跃进乡七村村民,我们的住房建于1990 年,土坯房,由于父母常年外地打工,经过几十年的风吹雨打屋顶瓦片风化很严重,墙体裂开,考虑到居住安全,现打算拆除旧房原址重建,但咨询村上和镇上相交工作人员给出的答复是不能原址重建只能到聚居点去修建,村上规化的聚居点离我家走路30分钟的路程,家里父母今年都已 60 多岁了,平时做点蔬菜和农作物,如果按镇上现在的要求只能到聚居点建房,那对于我们现在的情况肯定是不切实际的,农村每家每户的土地都是在房屋周边不远处,如果都按镇上现在的要求必须搬到聚居点去建房,那以后摘点菜种个地都要去很远的地方了,请问:
1. 现在能否把旧房拆除,然后原址重建吗?
2. 请问四川省有出旧房拆除必须到聚居点建房的文件吗?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情况我们已关注到,并已转相关责任单位。
网友,你好。你的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调查核实,西平镇集中建房属国家级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中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内容之一,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完成拆旧地块农房的拆除复垦;完成农民集中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组织拆旧农户建好新房。
我镇在充分征求群众意愿的基础上,分别在场镇周边、各行政村规划了多个集中安置区供符合政策要求的农户自愿选择。若不愿到集中安置区安置,可选择货币化安置,或者按照村庄统一规划,由农户本人按照程序申请宅基地进行重建或原址重建。所有重建农户申请均需由西平自然资源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及镇人民政府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才能实施房屋建设。如有其它疑问,可以拨打联系电话咨询:0816-5462255。
中共三台县西平镇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