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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咨询】安置问题咨询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3-24 11:25 已回复

家属2021年通过人才引进的方式落户在成都市高新区人才中心(属集体户口),根据了解高新区的安置条件更为严格,现在有一个疑问:根据“人才引进方式调入成都市,取得成都市常住户口满两年的,符合可以进成都安置条件”,这里的常住户口怎么理解,只是人才引进后户口在人才中心(还没买房)算不算已经满两年的常住户口,能不能在除高新区外安置?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高新区管委会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3-25 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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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高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3-29 11:16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咨询的问题,由成都高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核实,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高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人员于2024年3月29日10时50分与您电话联系,根据您自述情况您现目前不满足高新区安置条件。现将您可以适用成都安置要求告知:非成都市入伍的军队转业干部,配偶通过随军、工作调动、人才引进方式调(迁)入成都市,取得成都市常住户口满2周年的。如有疑问可直接致电高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电话:028-83371158,也可致电成都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28-85566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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