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成都 » 市委书记施小琳 » 领地翰香悦府(学院路东段300号)物业乱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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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投诉】领地翰香悦府(学院路东段300号)物业乱收费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3-24 08:22 已回复

尊敬的市委书记:
您好!
我是学院路东段300号翰香悦府的业主,对于我不微改和装修,只买衣柜和家电,但交房时物业强行收取120元白色垃圾清运费且没有任何收费的政策依据,只是说属于临时型收费,没有任何部门批准,物业称他们产生了这方面劳动就该收费,还称终身只交一次。物业方收费公示如下图片,白色垃圾清运费只写了给清运公司代收。
首先,难道物业可以随便收费吗,不该经过相关部门批准吗?哪个部门批准领悦物业收这笔费用喃?
其次,据我了解到的新都区人居楼盘和保利楼盘没有单独收取白色垃圾清运费,都属于新都区的楼盘,为啥这个翰香府领悦物业要额外强行收取这笔费用,还说不交的话垃圾都要拍照给他们看,这不是增加我们业主的负担吗,还说产生了白色垃圾不带出小区还要罚款500元,物业现在有执法权吗,难道可以随意罚款吗?
另外,120元白色垃圾清运费和物业费已交,但物业称无法开具白色垃圾清运费条目的发票,只能开垃圾清运费发票,这能一样吗,作为消费者消费了什么条目就该开什么条目的发票是吧,望相关部门处理,直到现在都没开到此项目发票!还有物业费的发票也没开到!
希望有关部门能管管翰香府物业乱收费且无法开相关条目发票的问题。
此致,敬礼!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新都区智慧蓉城运行中心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4-02 16:22

网友:您好!
来信已收悉,即转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办理,现回复如下:
经查:依据物业公司出具的相关材料以及说明,您所反映的违规收取白色垃圾清运费的问题,物业公司已进行了整改。其中,为营造舒适人居环境,物业公司对业主在封窗,房屋内部微改,家具购买、安装产生的装饰装修垃圾和包装废弃物,倡导业主自行清除,不强制要求业主缴纳清运费用,亦不设置前提条件。业主若需要物业公司提供清运服务,可自行到物业中心办理委托手续;若不需要,亦可到物业中心申请办理已缴纳费用的退费手续。
物业公司已于2024年3月29日,将《关于装修建渣及废弃物规范管理的温馨提示》在各楼栋单元进行了张贴告知。
2024年4月1日14时51分,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已与您电话沟通,并就您反映的问题,由物业服务中心经理进行了解答,您表示认可。
您可于收到本结果60日内向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于6个月内向有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依法应当停止的情形除外。
感谢您对新都区工作支持与理解!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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