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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中江县人民法院未经正常法务流程冻结银行卡
2024-03-24 00:4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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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书编号:(2024)川|0623执374号 本人于2024年3月20日,在没有书面通知开庭败诉和裁定书的情况下受到中江县人民法院强制冻结微信零钱帐户、支付宝,银行卡,给生活和工作造成巨大的不便和困难,目前已经严重影响生存,现进行投诉,希望领导给予解决。 本人与原告(万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都不属于德阳市中江县管辖,对管辖权有异议,请四川省德阳市中江县人民法院 撤销对本人的违规执行,解冻微信账户,支付宝账户,与银行卡账户。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德阳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回复时间:2024-03-24 16:15:17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中江县人民法院
回复时间:2024-03-26 16: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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