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我是中江县永兴镇的村民,想咨询农村自建房翻建每人多少个平方?如何申请房屋办理?需要准备哪些资料?房屋户主是4级残疾人,政府是否有相应的优待政策?
市民: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已转相关单位核实,情况核实清楚后再回复。
网友您好,您所咨询的问题我镇已收悉。
经查:根据中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江县农村宅基地审批和住房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江办规〔2024〕2号)文件,申请宅基地建房必须通过个人申请,镇、村、组审批同意后方可建房。住房用地面积每人不超过40平方米,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用地总面积为每人不超过70平方米。3人以下的户按3人计算,4人的户按4人计算,5人以上的户按5人计算。3月25日与您进行了电话沟通,您家户口为3人,故申请面积不超过210平方米(其中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因不清楚您家原宅基地使用面积及周围是否划定为耕地、基本农田等因素,具体审批面积需镇乡村振兴办、镇自然资源办、镇自然资源所等部门实地查看确认,申请资料可在村委会领取填写申报。通过与您电话联系了解家庭实际情况,您家无法享受建房补助政策。
很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