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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 投诉】关于城区滥用远光灯的投诉与建议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3-23 21:23 已回复

尊敬的交通管理局领导:
您好!
近期在日常出行中,我频繁遭遇一些驾驶者在城区不恰当地使用远光灯的情况,这不仅给我的夜间行车安全带来了极大的隐患,也影响了其他市民的出行体验。因此,我特向您们反映此问题,并希望得到有效的解决。

问题描述:
1. 在夜间行驶时,部分驾驶者无论在照明良好的城区街道还是交通繁忙的路口,都习惯开启远光灯,这种行为不仅没有带来必要的照明效果,反而因强烈的光线直射导致对向驾驶员视线受到严重影响,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2. 某些车辆甚至在跟车过程中持续使用远光灯,给后方车辆的司机带来眩光,影响判断力,增加了行车风险。
3. 对于行人和非机动车辆来说,远光灯的使用也造成了困扰和安全隐患,尤其是在过马路时,强烈的光线照射会影响行人对交通信号的判断,甚至可能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

建议措施:
1. 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多种渠道普及正确使用车灯的知识,让广大司机了解在城区等照明良好的地区应当使用近光灯的规定和重要性。
2. 加大执法力度,对于违规使用远光灯的行为进行处罚,以儆效尤,提高驾驶者的规则意识。
3. 增设相关交通标志或路面提示,提醒驾驶者在特定路段及时切换为近光灯。
4. 鼓励市民积极举报,对于反复违规的车辆,可以通过交通监控设备进行记录,并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

我相信,通过交通管理局的努力和广大市民的共同配合,我们一定能够有效解决城区滥用远光灯的问题,营造一个更加安全、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感谢您对此事的关注和处理,期待您的回复和采取的措施。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南充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3-24 08:22

市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交办相关部门处理,请耐心等候处理结果。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仪陇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3-28 10:37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四川日报“问政四川”平台留言反映关于城区滥用远光灯的投诉与建议的问题已收悉。
现回复如下:
我队已责成城区中队安排警力对该现象进行提醒劝导,后期将进一步加大对该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规范广大群众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感谢您对公安交管工作的关注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仪陇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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