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门未按照规划设计方案施工,外立面效果图也不同。要求规划局进行核实。2、大门在未征得业主同意情况下私自改造成物业办公地方。3、销售卖房宣传和当时的沙盘,与现在严重不符。存在虚假宣传。
留言人: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目前承办单位正在处理,后续我们将再次回复办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并持续关注平台回复。
来话(信)人: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来话人提供的信息, 该项目的大门东北侧规划许可时有一处2层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为200.50平方米;大门东北侧竣工核验时有一处2层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为201.56平方米。大门其余部分规划许可和竣工核验时均为首层架空部分(仅作为公共活动空间使用)。项目竣工核验后我局未再办理工程规划许可手续。若涉及改变建筑用途和外立面等违法建设建议转属地街道或区综合执法局。若涉及虚假宣传建议咨询市场监管部门。
成都市青羊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