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问政四川留言,得到的回复是路在前房在后,可能房租修建没有充分考虑噪音的问题,但是现在噪音这个事情存在,难道就不管小老百姓的死活?噪音的伤害那么大,加个隔音板可以降噪的事情,就不管不顾,只会推卸责任?对上次的回复非常不满意,第一次还说会跟相关部门反应,第二次就直接推卸责任了
尊敬的网友: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关于您所反映的事宜,我公司高度重视,对事件情况进行了全面核实,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成彭高速公路于2004经验收合格后通车运营,相关设计、规划、建设、施工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规范。
二.经了解,您所居住的小区郎诗曜龙湾建成时间为2022年,晚于成彭高速开通运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六条“建设噪音敏感建筑物,应当符合民用建筑隔声设计相关标准要求,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不得通过验收、交付使用;在交通干线两侧、工业企业周边等地方建设噪音敏感建筑物,还应当按照规定间隔一定距离,并采取减少振动、降低噪音的措施。”的规定,您反映的房屋噪声问题属于“路在前,房屋修建在后”,采取避免或减轻噪声措施的责任主体属于小区房地产开发商或建设单位。
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以上情况我公司工作人员已于2024年3月25日14:55与您取得联系,并告知您相关法律条款及降噪责任人,您表示不认可。祝您工作顺利,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