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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投诉】成都谷达冠楠科技有限公司诱骗交钱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3-23 14:56 已回复

成都谷达冠楠科技有限公司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四段27号1号楼B座507号 

您好领导,该公司利用开抖音橱窗小店进行诱骗,一开始在抖音投放广告,之后通过微信联系我,一步步诱导我给他们交钱,一开始叫我给他们付568元开抖音橱窗,之后该公司人员又继续就给灌输开抖音小店的优势,给我发大量的成功案例进行引诱,一整套服务一对一教学,某某人合作一个月有多少多少收益,经过该公司引诱之后我就给该公司支付了4688元 ,前前后后一共给该公司支付了5256元,付好款之后在黑猫投诉看到该公司有大量的投诉负面新闻,我要求该公司退还费用,该公司就找各种借口不予退款,该公司虚假宣传诱导诱骗行为,恳请上级部门领导严查此公司,退还我的血汗钱,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武侯区综合行政执法举报投诉受理中心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3-25 13:58

留言人:您好!感谢您的留言,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我区已将情况反馈至相关部门,请您耐心等待。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武侯区火车南站街道办事处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3-26 16:53

来信人: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武侯区火车南站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了解,我局工作人员电话与该公司负责人多次沟通,商家称双方分歧太大无法达成一致。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令第20号《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三)项投诉人或者被投诉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或者被投诉人明确拒绝调解的、(四)项经组织调解,投诉人或者被投诉人明确表示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终止调解。双方签订合同,按合同要求执行或建议走司法程序。如有诈骗行为建议报警处理。
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令第20号《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二)法院、仲裁机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他行政机关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已经受理或者处理过同一消费者权益争议的投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不子受理该投诉人。
以上情况已于2024年3月26日10:35分与您联系告知,您表示知晓。
武侯区火车南站街道办事处
202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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