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和理由:因交通事故起诉至江阳区法院
理由:1.第一次开庭审理时法院只来1人,符合规定吗?审理到结束不到5分钟时间,审理结果就是保险公司只说一句不认可我的伤残鉴定结果,法院就同意。难道不应该保险公司提出不认可的理由和证据,再由法院判断是否合理吗?2.重新选择伤残鉴定机构时,保险公司指定到成都鉴定,我本人认为成都较远,选择近一点的,后法院通过摇号摇到泸州古蔺司法鉴定中心,法院让我签字同意,我签字了,最后到鉴定前法院又通知我到保险公司指定的成都鉴定机构进行鉴定,这样真的符合规定吗?3.第二次开庭时,为什么法院不让我发言,我一发言法院就用官威强制压我,不让我发言。我作为当事人,难道没有发言的权利吗?而对方保险公司人员及司机就可以发言。
4.为什么审判结果不当庭宣判,而是喊我走后法院同保险公司商量后才出审判结果?
5.对于审判结果,法院明显压我来讨好保险公司:其一伤残结果,法院只认保险公司指定的鉴定结果,伤残被取消;其二误工费,我在工地做工的,有工资证明,其他人都说不按照工资证明上支付,通过财评都有200多一天,就算不财评按照去年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建筑业都是6万多每年支付,但法院就按照保险公司认可的5万多每年来判;其三护理费及营养费,出院证明上明确注明休息三个月,加强护理及营养,为什么只判2个月护理费及1个月营养费;其四后续治疗费,一是现实情况,受伤到现在手杆脚杆都还是肿的,正常人都可以看到。二是有医院的专家诊断证明,手杆脚杆需要如何治疗,大概费用多少。三是就连保险公司指定的鉴定机构都说明手杆活动能力受损15%,未鉴定脚杆,但脚杆半月板损伤,医生说无法恢复。通过这些都说明受损未好,需要后续治疗,保险公司不认可法院就一分不判;其五诉讼费,我一个受害者,还让我支付诉讼费,真的合理吗?
要求:有关对违规操作人员进行查处并给予合理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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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完全牛头不对马嘴,其一第一次开庭就一个人来审理是否合理合法;其二私自更换鉴定机构且由保险公司指定是否合理合法合规;其三第二次开庭我作为当事人不让我发言是否合理合法;其四庭审后和保险公司私自商量在以保险公司标准为准进行判决是否合规合法;其五赔偿问题全以保险公司说的为准,并且未给出合理的解释是否合理合规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