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3年9月27日接到四川学研教育有限公司招生老师业务人员的招生电话,称其公司与川大、西南交大等各大院校均有定向合作属于办学点,在了解我工学时间后保证其优质课程能使我三个月时间内不耽误工作的情况下上岸,招生老师与另一名课程老师均承诺报名当年未考过,第二年可申请退费,不受条款限制。因其称属于教育局直属办学资质单位,受教育局和政府共同监管等各种理由,在诱导下缴纳14280元学费。因本人考试成绩不理想,且不想继续考研,故向该公司申请按约定退款80%学费,该公司拒不退款。故请教育部门加大非公立办学机构审批、监管力度,请市场监管部门肃清行业风气,请学研教育公司按约定退还80%的学费(11424元),并赔偿因拒绝退款对本人造成的损失(2856元)。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锦江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就您反映的四川学研教育咨询有限公司问题,经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沙河所工作人员核查,已联系您提供相关佐证资料,待核实后以便受理相关诉求调解协商。
2024年03月25日13时31分,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沙河所工作人员与您联系,告知您相关情况,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