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绵阳 » 涪城区 » 绵阳市金湖庭院规划验收的第二次质疑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城建 投诉】绵阳市金湖庭院规划验收的第二次质疑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3-21 21:55 已回复

本平台3月16日提出的“绵阳市长兴金湖庭院规划验收质疑”,3月21日绵阳市住建委给予了官方回复。针对该回复,对金湖庭院存在的规划验收问题提出再次质疑。

金湖庭院小区现已延期3个月未交房,根据目前呈现的状态,该项目存在三个大问题:

一是高层与合院之间的人行道路(健康跑道)变更为进入合院地下车库的通车道。

根据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示的金湖庭院总平面图,合院地下停车场出入口在小区南侧,且道路人行道路与合院地下车库连接处未标识地下车库出入口;根据开发商展示的资料,该条道路为健康跑道;根据开发商在小区入口展示的总平面图,该条道路与合院下沉式车道不是连通的(存在投影)。目前,开发商已将该条道路改为了合院地下车库的通行车道。

官方未就该问题进行回复,请进一步核实。

二是小区大量公共绿地被全给高层一层、合院作为私人花园。

  1. 根据开发商在小区入口处展示的总平面图,36栋楼两侧为公共绿地且可以自由通行;目前该公共绿地已被开发商圈给了36栋及相邻34、38栋一层作为私家花园且无法通行,私家花园目测每户100平米以上;靠近高层最后一排合院背后也规划为公共绿地,为通过规划验验收,开发商先前就围起来的花园进行了突击拆除,通过规划验收后,集中用砖再次围了起来,目测每户私家花园面积也有好几十平米。

  2. 官方将该问题表述为“一楼业主违规圈占绿地”。回复称:“收到投诉后,涪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青义中队执法人员会同金湖庭院物业负责人到现场查看,经现场核查,未发现占用公共区域修建花园的行为”。

  3. 针对该官方回复,需要再次说明:一是违规圈地行为是开发商行为,并非官方所称一楼业主;二是公共绿地变成私家花园,土地的边界已经被开发商围给了一层住户,损害全体业主的利益,情况属实,证据确凿,广大业主眼睛都看着的。众目睽睽下,绵阳市住建委未派一人现场核实,涪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青义中队草草了事,指鹿为马。若该问题得不到重视和正确解决,我们将持续向上反映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绵阳市涪城区网络发言人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3-22 11:38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相关部门处理并回复,敬请等待!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4-03 16:21

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关于“对长兴金湖庭院业主圏占绿地等问题回复存在质疑”的诉求已收悉,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收到以上投诉后,涪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青义中队执法人员同金湖庭院物业负责人到现场进行查看,针对您反映的“涪城区长兴金湖庭院小区存在违规圈占小区共有绿地”问题,经与开发商沟通了解,该事项目前规划部门正在处置,已对开发商进行约谈,开发商承诺在2024年4月底整改到位。针对您反映的“长兴金湖庭院小区房屋楼顶违建,33、34、35、36栋每栋楼顶加建了一层”问题,投诉不属实,根据您反映的情况,我委调取了该小区房产项目、施工监理日志、规划验收报告,经核查,该施工方案在市住建委等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备案,于2022年4月-9月对其反映的楼栋房屋顶层进行了楼板浇注,并在2024年1月31日由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验收合格。针对您反映的“对花园拆除后再次围了起来”问题,我委正在积极协调相关单位,调取相关资料进一步核实,该围墙涉嫌违建问题,我委将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下一步,我委将督促物业管理方加大日常巡查频次,切实做到履职尽责,若发现新增违规搭建及时上报,同时安排执法人员加大巡查管控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如您再次遇到类似问题,可向我委辖区中队咨询(联系电话:19113652571),我委将第一时间进行处理。最后,感谢您对涪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关心与监督。 经办单位:绵阳市涪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办理日期:2024年4月3日。

请留言作者对官方回复进行评价[点击这里进行评价]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