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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投诉】成都金堂赵家镇大东鞋厂违反劳动法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3-21 21:22 已回复

金堂赵家镇大东鞋厂严重违反劳动法用工
1.员工每日工作时限达12小时。(合同要求每日工作时限10小时,违反劳动法要求每日不可超过8小时工作时限)
2.中午无休息时间,午餐用餐时间只给20分钟,上厕所时间都有设定。
3.一周工作7天,无休息日
4.拖欠员工工资。
5.要求不准离职,离职则扣押所有工资。
4.拖欠员工工资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赵家镇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4-10 11:25

尊敬的留言人您好!
您通过问政四川平台反映的关于“赵家镇大东鞋厂严重违反劳动法用工”的问题,经赵家镇劳动保障所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1.您的主要诉求:处理赵家镇大东鞋厂严重违反劳动法用工问题;
2.调查核实情况:2024年4月8日下午16时48分和4月9日下午16时26分分别与您电话联系,了解到您本人未在大东鞋厂上过班,您所留言均从您朋友处得知,工作人员无法与您朋友直接联系。我所了解到的情况如下:
一:大东鞋厂每天工作时间为:上午8时至中午12时10分;下午13时10分至17时;
二:中午有一个小时的用餐和休息时间。因厂里采用的流水线工作,上厕所是统一时段,如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去;
三:大东鞋厂每周工作五天,周未加班采取自愿形式,本人愿意加班需向厂里写申请,批准后再加班;
四:大东鞋厂每月15号准时发上个月工资;
五:离职需提前一个月申请,厂里同意后会结清所有工资。如自行离厂未结清的工资,会在年底结清。
3.调查处理意见:建议您再次与您朋友联系,判断她说的情况是否属实。
感谢您对问政四川的支持与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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