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书记您好:我家位于资阳市乐至县佛星镇农村,房屋修建于1985年,现已残破不堪,现准备原址拆除重建,村上和镇上相关工作人员说不能拆除重建,只能到指定集居点修,集居点离现居住地走路30多分钟才能到,家里双亲都已70多岁且身体不好,如果按镇上要求到集居点修,种粮食和蔬菜都要走很远的路程,请问元书记我家这种情况可以申请原房屋拆除重建吗?
网友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已转至相关部门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后会将结果进行公布。
尊敬的网友: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目前我镇正在进行乡村国土空间规划调整工作(包含聚居点规划)和农村宅基地改革。对于需要修建房屋的农户,依据“一户一宅”宅基地审批政策,拆除旧房才能审批新宅基地,按照农村宅基地审批程序进行审批。在审批农村宅基地时,我镇引导建房户到规划的聚居点进行修建。
2023年3月25日我镇工作人员致电网友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沟通解释,对处理结果表示已知悉。
如您仍有疑问,请致电:028-23078154,工作人员将悉心为您解答,感谢您的留言,欢迎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资阳市乐至县佛星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5日